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勞動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jié)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所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管理。
二、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無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在一定時間內(nèi),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期限,該期限不受公司發(fā)展階段和業(yè)務擴張的影響。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在一定時間內(nèi),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約定期限,但用人單位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簽訂
1. 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3日內(nèi),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用工登記,并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勞動合同文本的準確性和合法性,由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3. 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
(3)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
(4)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5)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勞動義務和勞動者應當履行的勞動義務;
(6)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條件和程序;
(7)其他條款。
四、勞動合同的履行
1.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勞動義務。
2.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勞動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3. 用人單位應當履行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
1. 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并告知解除原因。
2. 勞動者提出解除要求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辦理離職手續(xù)。
3. 勞動者不提出解除要求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不得以解除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 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終止。
2. 勞動合同到期未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義務。
3. 勞動合同到期未終止,勞動者提出終止勞動合同要求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辦理離職手續(xù)。
七、其他事項
1.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勞動用工情況,并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管。
2.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建立完善的勞動權益保障制度。
3. 勞動者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履行勞動義務。
以上是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的內(nèi)容,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特此通知。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
章 程 001
二0二0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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