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為加強貴州省科技發(fā)展,提高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和科技服務水平,根據《貴州省科學技術發(fā)展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了貴州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貴州省內各級科技管理部門、科技創(chuàng)新機構、企業(yè)和科研機構從事科技計劃項目的管理和實施。
二、項目申請
1.項目申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省科技管理部門制定的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條件;
(2)具有相應的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和技術能夠實現能力;
(3)有可行的項目方案和合理的實施計劃;
(4)有相應的科技支撐條件和實踐基礎。
2.項目申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技術方案;
(3)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報告;
(4)項目計劃書;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項目申請應當由申報單位向省科技管理部門提交,不得由其他機構或個人代報。
三、項目管理
1.項目管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主持人應當明確,有相應的項目管理人員和技術支持人員;
(2)項目管理應當實行目標管理,有詳細的項目計劃和進度安排;
(3)項目管理應當實行風險管理,有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
(4)項目管理應當實行質量管理,有相應的質量控制措施。
2.項目管理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計劃書;
(3)項目進度報告;
(4)項目風險管理報告;
(5)項目質量管理報告。
四、驗收與評審
1.項目驗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主持人應當對項目進行驗收,有驗收報告;
(2)項目驗收應當實行評審制度,有評審報告。
2.項目驗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驗收報告;
(3)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1.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2.各科技管理部門、科技創(chuàng)新機構、企業(yè)和科研機構應當遵守本辦法。
3.本辦法中的具體操作事項由各科技管理部門、科技創(chuàng)新機構、企業(yè)和科研機構結合實際制定。
貴州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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